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公司(简称试点公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通知还称,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加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银行保险行业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等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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