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品之家讯:案例:
07年9月谈了一个印尼客户,一直谈的不错。
今年3月下了十多万美金的定单, 6月18日货到印尼港。
付款付款方式:25T/T IN ADVANCE +75 CAD。无合同,只有一张形式发票。
出货后, 买家传真了一份很模糊的银行水单过来, 因为货款一直没有到帐, 客户没有寄正本提单出去。
但是,货已经到港一个半月了,根据印尼政府规定,无论退运还是转卖都要经过买家同意, 在这样进退两难的困境面前,面对73000多美金的余款,我们的客户不知道该怎么办?
1) 大使馆联络过, 印尼大使馆很乱, 没方法;
2) 亲自飞到印尼,又怕找不到人, 现在客户已经不接电话;
3) 重新进口除了手续问题, 还考虑再进口的关税问题。
分析:
1) 75% 的尾款应该是采取L/C的方式;
2)提单不应该用记名提单;
3)要签合同, 列明仲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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